各部门\、各子公司、全体员工:
为加强对国资委机关和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情况的监督,国资委已设立违反“八项规定”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。举报电话:(010)64470952;举报电子邮箱:jbwfbxgd@sasac.gov.cn。特此公布。
中国保利集团公司
2013年5月3日